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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人大代表建议:制定辽宁省住宅电梯管理条例
作者: 2014-01-21 15:14:21 浏览: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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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高层楼宇越来越多,许多人出入离不开电梯,带“病”电梯却给人们的安全造成了巨大隐患。因此,辽宁省人大代表许文斌建议,省人大应制定辽宁省住宅电梯管理条例。

  许文斌介绍,一般住宅用电梯的更换年限在15年左右,日常使用、维护、维修与保养的技术含量也很高,资金消耗较大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一些高层住宅的电梯开始进入费用较高的维护期和更换期,由此引发纠纷不断。

  许文斌告诉记者,一般高层住宅楼电梯的设计、运输、安装等所有的费用大概是30万元。使用年限为70年的房子,期间至少要换三次电梯,按现行的标准需要90万元左右。目前高层住宅户型一般是按单元划分,以20层高的住宅楼每层6户为例测算,一个单元至少需要有两部电梯为120户业主服务,这120户业主在使用住宅的70年内,至少要分担三次的电梯更换费。对于这笔巨大的开支,目前还没有好的解决方法。

  许文斌认为,住宅电梯产生纠纷主要发生在电梯维修和更换中的权属确认、资金来源、费用分摊等问题的处理上,而对此国家和省市地方均无相关的法律规范进行明确,一旦产生纠纷没有可以适用的法律作为评判标准,因此他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制定辽宁省住宅电梯管理条例,并建议明确规范下列内容:

  一、住宅电梯的安全使用规范和相关的法律责任。建议对住宅电梯实行比商用电梯更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。

  二、住宅电梯的日常维护、保养责任分工和费用来源。建议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物业企业承担,费用在物业费中列支。

  三、住宅电梯保修期外的维修责任和相关的资金管理。建议明确电梯维修由专业公司负责,费用由房屋维修基金支付。

  四、住宅电梯更换资金的来源。建议建立市级统筹的电梯更换基金,并明确基金归集方式、使用原则、批准程序、监管主体。

  五、确定维修、更换资金针对不同楼层住户的分摊方式,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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